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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姜辉全)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6-03 17: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编号:4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射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射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 系 方 式:6677960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姜龙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涪西镇四方村6组(原椿芽村四组)

射涪权字第2026号

姜辉全

         登记机构(印章):射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6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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