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11日
让服务更加深入贴心,聚焦农村退役老兵生活补助
  • 主题:让服务更加深入贴心,聚焦农村退役老兵生活补助
  • 日期:2021-12-23
  • 嘉宾: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涂兵
  • 简介: 今天我们主要就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和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关爱帮扶等相关政策,请涂局长来为大家解读。
提问 勇勇:请问享受补贴的认定范围是怎么样的呢? 2022-01-06
回复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01-06

这个认定范围市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主持人:观众朋友们好,今天我们演播室邀请到的是射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涂兵,欢迎涂局长。

涂局长: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好!

主持人:今天我们主要就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和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关爱帮扶等相关政策,请涂局长来为大家解读。

主持人:在提问之前啊,我们请涂局长简要的给大家介绍一下,目前我市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一个情况。

涂局长:目前,我市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一共有3991人,按照“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50元”的标准,全年共发放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200万余元。

一、政策依据

主持人:嗯,那么这项工作的政策依据是什么呢?

涂局长:这项工作的政策依据,主要是《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文件)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文件)。

二、认定范围

主持人:嗯,那么认定范围是怎么样的呢?     

涂局长:好的,主持人,这个认定范围市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涂局长: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三、认定流程

主持人:相信大家听了这个认定的范围介绍,也清楚了自己到底是否符合这个条件,那么在符合这个条件过后,还需要了解一个认定的流程,这也请涂局长给我们详细的介绍一下。

涂局长:这个认定的流程主要分为五步,

一是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下列资料:本人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未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相关证明材料。

二是初审把关。由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受理登记填写《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申请生活补助材料受理清单》,对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在《遂宁市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认定表》签署意见,将认定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三是会审认定。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核实其身份,逐一审定其年龄、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张榜公示。对公示期间及以后有异议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调查核实过程中有疑义的,应逐级请示,确保认定工作稳妥顺利进行。
  会审认定的依据应当为个人档案、退伍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对年龄的认定出现个人档案与身份证不符的,应当以身份证为准;对服役年限的认定出现个人档案与退伍证不符的,应当以个人档案为准。

四是建立档案。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申报登记人员的资料,要建立健全档案和数据资料,并认真做好适时更新、动态管理工作。

五是录入系统。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在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中详细录入符合条件人员的个人信息及申报材料等相关资料,与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样,形成每年定期更新机制。

主持人:好的,谢谢涂局长为我们介绍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等方面的一些政策,后续如果有其他相关的新政策我们还会继续为大家解答!

涂局长:谢谢主持人,在此也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我们全社会都来关心关爱我们退役军人,共创美好射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