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射洪市人民街106号政府西院四楼
办公时间:9:0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6622827
单位领导
黄艳(统计局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工作。
何宁(统计局局长)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国民经济综合核算工作。
许春容(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服务业统计、人口就业统计、贸易外经与社会事业、科技研发投入(R&D)等专业。负责财务人事、目标管理、机关政务、人才、后勤管理、机要保密、纪检监察、政务信息、群团组织、安全、档案、河长制、扫黑除恶、社区共驻共建、乡村振兴联系点等工作。负责“全国百强县”创建、小康监测、高质量发展监测、统计设计管理、物价指数管理,负责对外提供数据、编报《统计专报》、《统计年鉴》、编写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和撰写综合性材料。兼任局统计信息总监、统计新闻发言人。分管贸经社会事业股、服务业统计股、办公室以及党支部、工会、团支部。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工作及局党组分配的其他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负责国民经济综合核算工作。
李倩(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工业能源环境、环保能耗、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统计、社情民意调查、国情国力普查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信息化建设、农业农村经济等专业。分管工业能源环境统计股、投资建设股、农村经济统计股、普查中心、民调中心(挂牌)、计算中心(挂牌)。完成局党组分配的其他工作。
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射洪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的通知》(遂委办发〔2010〕11号)和中共射洪县委、射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射洪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的通知》(射委发〔2010〕20号),设立射洪县统计局(简称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统计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县统计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增加或加强的职责
1.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2.加强对全县各乡镇、各工业城管委会、洪城新区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
3.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监督和管理。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全县统计规章,制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负责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承担全县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价格、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情况统计资料。
(四)负责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以及劳动力跟踪调查等工作。
(五)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园区、县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负责实施统计数据网络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省、市统计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滕鹏)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人事、教育、财务、文秘、宣传、会务、政务信息、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维稳、综治等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国有资产管理。
(二)综合核算与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史明兴)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草拟、制定与修改全市性统计规章和重要统计工作文件;拟订全市统计重大业务的政策措施,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拟订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和地方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调查业务的设计和监督管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市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并承办全市统计数据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全市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牵头组织统计“一套表”改革工作,会同市政府目标办对乡镇、部门进行目标考核。
(三)工业能源环境统计股(负责人:刘少武)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对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资源循环利用、公共机构能耗等进行统计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承担有关专业“一套表”改革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农村经济统计股(负责人:谌利)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农民收支、乡镇信息的统计调查;承担有关专业“一套表”改革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贸易外经与社会事业统计股(负责人:王敏)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人口、工资、劳动力以及社会发展基本状况、科技进步与创新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劳动力就业状况、妇女儿童发展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统计监测评价工作;承担有关专业“一套表”改革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投资建设统计股(负责人:冯鹏飞)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承担有关专业“一套表”改革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服务业统计股(负责人:闫越)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承担有关专业“一套表”改革工作;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