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02月07日
机构职能
射洪市司法局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四川射洪经开区渡榕路(市公安局附近市档案馆旁)

办公时间:9:0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6622194

单位领导

,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司法局全面工作。落实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应急处突、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联系经开区司法所、仁和司法所、曹碑司法所。

昝  琦,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工作,分管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机关财务、机关基建,以及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处突、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禁毒等工作。联系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股市政府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联系大榆司法所、洋溪司法所、文升司法所、复兴司法所、潼射司法所、天仙司法所、东岳司法所。完成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黄  超,副局长:分管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与应诉、法治政府建设我局承担的民间融资处置等工作。联系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治监督股、市人民调解协会,联系青岗司法所、官升司法所、平安司法所、武安司法所、金家司法所。完成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  歆,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分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干部人事、机关后勤、信访维稳、市域社会治理、“12345”热线办理、信息化建设、退休人员等工作。联系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大队)和司法局政治处、办公室、社区矫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医调中心、道调中心,联系太和司法所、沱牌司法所、明星司法所、瞿河司法所。完成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赵贵钊,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主持机关党委工作,分管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社区结对共建、群团双拥等工作,协助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联系机关党办、机关纪委、工青妇组织,联系金华司法所、广兴司法所、香山司法所、太乙司法所、涪西司法所。完成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刘正志,退二线领导干部,三级调研员:协助负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民间融资处置等工作。

周  慧,退二线领导干部,四级调研员:协助负责法治监督、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与应诉等工作。

谢均己,退二线领导干部,一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工作。

何忠友,退二线领导干部,四级调研员:协助负责普法与依法治理等工作。

文传鲁,退二线领导干部,一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等工作。

董文艺,退二线领导干部,一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装备财务保障等工作。

谢  涛,退二线领导干部,三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基层司法所和群团、关工委工作。

喻春凯,退二线领导干部,三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领域和联系部门的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应急处突、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工作代理制度。王灿与昝琦互为代理,昝琦与任歆互为代理,黄超与赵贵钊互为代理。互为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局长确定代理人。

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工作。

(二)组织并承办省市人大、政府发送市委、市政府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修改意见的汇总上报工作,协助行政立法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和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市政府合同管理、市政府涉法事务处理。

(四)承担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园区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相关部门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执行社区矫正。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十)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外来企业涉及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处理。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1.负责本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2.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保密、绩效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行政舆情管理、执法执勤车辆派遣等工作。3.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重大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4.指导推进本机关科技与信息化工作。5.负责本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法治监督股(外来企业投诉股):1.拟订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意见。2.负责办理市政府向市政府、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3.负责接受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园区管委会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5.负责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情况进行考核。6.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7.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8.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及培训、考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9.协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10.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投诉举报。11.负责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12.指导监督全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13.负责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14.承担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

合法性审查股:1.负责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2.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3.负责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园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4.承担本部门、 本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5.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和申请。6.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7.负责市政府合同管理、市政府涉法事务处理。8.指导管理党政法律顾问团工作,承办相关法律、法规等草案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

社区矫正股:1.负责执行社区矫正。指导、监督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工作。2.指导、组织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3.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4.拟订全市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政策及工作规划。5.指导、监督、协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及各行业落实安置帮教工作。6.组织、指导、协调创办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7.调查研判重新犯罪情况,研究预防犯罪对策。8.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1.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2.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3.指导相关部门承办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案件。4.办理向市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5.承办向市司法局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市司法局为被告的诉讼案件。6.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1.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2.指导监督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3.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4.承担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工作。5.指导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及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6.组织对外法治宣传。7.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1.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2.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3.指导管理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行政调解工作。4.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5.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管理、监督司法所工作,协助司法所人员管理。6.指导本系统做好信访、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1.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2.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日常工作。3.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4.指导监督全市法律顾问工作。5.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受理对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举报投诉并进行调查。6.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提出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建议。7.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8.承担本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平台的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10.协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装备财务保障股:1.指导监督本机关中央和省级、市级政法补助专款的使用工作。2.负责本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3.协助局办公室做好执法执勤车辆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股室做好科技信息化基础建设和重大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

政治处(警务处):1.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工作。2.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干部任免、干部监督工作。3.负责本系统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文化建设工作。4.负责本机关人民警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机关党委:1.负责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工作。2.负责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3.机关党委办事机构按市委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