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02月07日
机构职能
射洪市经济合作局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射洪市人民街106号

办公时间:9:0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6632688

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  杨  程:主持市经济合作局党组全面工作。

局    长  黄  会:主持市经济合作局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海峰:负责产业规划、信息收集、策划包装,负责营商环境、政策制定、项目服务、投诉处理、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产业发展股、服务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  翠: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统计报送工作,负责督办项目投资进度、强度的审查,负责外资、省外到位资金、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年度绩效考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项目管理股。

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胥  勤:负责文电、档案、机要、财务、人事、机关安全、资产管理、督查督办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依法行政、保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接待、群团、关工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信息科。

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徐  祥: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收集、项目洽谈、招引,组织开展各类经济合作活动、返乡创业、驻点招商、项目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经济合作股。


职能职责


第一条为了规范射洪市经济合作局(简称市经合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射洪市机构改革方案》(遂委办 [2024] 17 号)以及党中央和省委、遂宁市委、市委对经济合作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经合局是射洪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市经合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市经合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合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遂宁市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合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 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指导全市经济合作工作。统筹组织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组织和参与全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策划、包装、储备、推介、洽谈和服务工作。负责对市直相关部门、园区和镇经济合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负责投资者的信访、投诉接待工作,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园区和镇做好项目后续跟踪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的信息搜集和对外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投资促进信息网络。

(三)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市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参与推进全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推动我市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职能转变。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对全市经济合作的统筹,推进内资、外资招商有机融合发展。优化精准招商、精品招商、集群招商路径和方式,提升开放合作平台影响力,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发展壮大重点产业。深入实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管理,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提升与发达地区经济合作层次,推动全市投资促进分工协作、错位发展。加强对重大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完善县级重大引进项目激励机制。

第六条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市经合局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外商投资管理,依照国家、省、市进出口管理相关政策要求和市场需求实际组织实施。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科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会同市经合局等部门结合实际提出国家关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相关意见。

第七条市经合局根据本规定第四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人事、安全、资产管理、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依法行政、保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督查督办、群团、关工等工作。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经济合作股(负责人:邹齐兵)。承担与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和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经济合作工作,推进投资便民化。负责本部门承办的境内外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组织和参与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储备、推介、洽谈和服务工作。承办各类重大经济合作活动。负责投资促进活动统筹协调、招商引资启动日常事务、统计上报、招商项目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川(射)商返乡创业。

(三)项目管理股(负责人:夏友权)。负责拟订重大经济合作年度计划。负责对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项目投资统计上报工作,督办项目投资进度、投资协议履行以及项目投资强度的审查。负责项目投资统计、国(境)内外投资资金统计、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等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产业发展股(股长:李雪)。负责拟订全市产业促进的计划、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和参与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策划、包装,承担投资项目的后续跟踪和服务工作,承担招商引资宣传资料、招商信息搜集、建立产业目标企业库和投资人信息网络等工作。负责投资者的信访、投诉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商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利用外资、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外资利用工作。

第五条 市经合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