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射洪市人民街106号
办公时间:9:0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3166001
单位领导
廖成明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陈 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意识形态、党建群团、纪检监察、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人事管理、财务资产管理、档案机要、综治信访、行政能效、关心下一代、离退休、文电会务、信息宣传、绩效考核、综合协调等工作;分管市场体系建设、商品市场、电子商务、环境保护、再生资源回收和茧丝绸行业发展、汽车流通行业监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办公室、市场体系股。
张 曲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商贸流通、行业安全、应急保供、会展、外经贸发展、招商引资、外资项目等工作;分管服务业发展、社消零等指标统计、市场运行监测、物流业发展、营商环境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流通秩序股、产业发展股、服务业发展事务中心。
职能职责
第一条 为了规范射洪市商务局(简称市商务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射洪市机构改革方案》(遂委办〔2024〕17号)以及党中央和省委、遂宁市委、市委对商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商务局是射洪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市商务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市商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遂宁市委、市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内外贸易的相关政策措施、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指导全市商务工作。牵头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流通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企业开展信用销售。
(四)承担会展管理职能。组织协调有关企业赴国(境)内外参加各种商品交易会和经贸推介活动。对市域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和展销会活动备案并监督管理。
(五)承担推动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制定县级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人事、安全、资产管理、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依法行政、保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群团、关工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全市商务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汇总工作,定期编印全市商务统计资料。拟订全市商务发展总体战略、中长期规划,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组织重大课题调研。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商务领域深化改革等工作。
(二)流通秩序股。拟订全市流通行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负责商务领域标准化和行业科技进步,促进流通技术应用和现代化发展,推进商务诚信建设。推动商贸流通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连锁经营,负责商业特许经营和单用途预付卡监管相关工作。推动“老字号”的保护与继承发展。负责重要消费品、重点流通、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及调控工作。负责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责商务领域防灾减灾和应急保供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会展业工作,承担会展备案、监督、管理和承办相关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负责拟订全市外经贸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全市进出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全市外贸、外经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和重大外资项目的跟踪促进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负责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三)市场体系股。负责编制全市商业网点规划,拟订全市市场体系建设支持政策,推进城市商业体系和农村市场体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负责指导全市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负责商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发展工作。按规定承担药品流通相关工作。负责对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车)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促进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四)产业发展股。拟订促进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督促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服务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重点服务业、服务业限下样本单位等指标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服务业项目招引、储备、申报、推进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全市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和组织贯彻落实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物流产业推进,牵头负责物流业发展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商贸流通领域营商环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