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射洪市人民街106号
办公时间:9:0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6622110
单位领导
无
职能职责
(2019年11月18日,原射洪县各级机构整体更名为射洪市工作机构,各级机构职能职责无变化,仍沿用原“三定”方案)
第一条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射洪县机构改革方案》(遂委办〔2019〕18号)和县机改领导小组、县委编委印发的《关于〈射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射机改〔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射洪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简称"县经济科技局")是射洪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射洪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军民融合办")设在县经济科技局,接受中共射洪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射洪县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具体工作,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战略决策和总体部署,推进全县军民融合重大改革事项,指导军民融合相关产业的布局和发展,加快军民融合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各项重大政策的制定落实。设置县委军民融合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军民融合办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推进工作中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推进年度工作计划,协调督促县直相关部门落实中共射洪县委军民融合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第四条 县经济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县有关工业经济、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科技和信息化、工业化融合,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工作。
(二)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县、科技兴县战略。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和科技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
(三)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承办全县年度工业经济发展目标考核。
(四)承担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责任,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研究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培育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规划、技术规划、产品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承担全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牵头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申报、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七)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实施相关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指导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承担制定工业发展资金和信息化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工作,承担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土地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推动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九)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承担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组织和指导园区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承担全县大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承担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和科研诚信建设、科技统计。指导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十一)编制全县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各类科研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调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组织工作。
(十二)拟订科技交流与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组织实施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全县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县食盐行业管理工作。
(十四)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协调推进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担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推动实施,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五)协助上级无线电管理部门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率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参与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十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负责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不再承担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行政审批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新建、扩建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县经济科技局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
2.与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1)县经济科技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相关工作。(2)县经济科技局负责农业装备工业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机械化相关工作。
3.与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1)县经济科技局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2)县经济科技局负责医药生产行业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李倩)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督办各项工作落实。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依法治县、政务公开、会务、值班、机关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工业、科技和信息化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编报部门预决算。
(二)企业股。(负责人:税雯)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负责各类企业培育工作,推进小企业创业平台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指导企业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创建工作。负责各类会展和经贸交流洽谈会的组织筹备。负责中小微企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三)技改投资股。(负责人:陈文中)负责组织全县工业项目建设,负责工业项目的策划、包装、储备、申报、实施、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和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引进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
(四)经济运行股。(负责人:赵虎)负责制定全县工业经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运行综合管理。负责工业经济发展年度目标考核。负责工业生产领域中所需的能源保障供应。负责加油站(点)管理。负责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问题的协调。负责企业秘书管理工作。
(五)规划与园区股。(负责人:徐祥)负责统筹全县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产业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参与区域总体发展、专项发展及成渝经济区发展规划编制及重大产业布局。负责全县产业园区的规划、平台建设、项目推进、监测分析、产业调整工作。负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负责工业产业扶贫工作。
(六)新兴产业推进股。(负责人:呙玉姣)负责研究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培育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牵头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规划、技术规划、产品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锂电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集群建设、城市矿产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推进工作。负责前瞻性重大类项目的论证、编制工作。
(七)科技创新创业股。(负责人:胡金勋)编制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奖励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管理。负责研发机构、高新产品管理。指导企业开展成果转化。加强科技交流。负责推动农业科技发展。指导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负责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扶贫工作。承办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股。(负责人:孙子为)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节水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及淘汰落后产能、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清理"双高"行业专项检查工作。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节水工作。承担电力市场监管职责,参与电力设施保护有关工作。
(九)信息化股。(负责人:赵亮)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进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协调管理信息通信项目建设。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负责无线电管理,保障无线电安全。负责通信扶贫专项工作。
(十)盐政管理股。(负责人:税雯)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盐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盐行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参与食盐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监测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理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人事人才股。(负责人:周娟)负责机关人事工作。指导协调企业人才、科技人才的培养培训。负责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负责工程类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略。
第七条 县经济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射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射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