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06月09日
机构职能
香山镇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射洪市香山镇南兴街5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6781115    

单位领导


何锦秋  香山镇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直管安全稳定工作;履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

魏锦  香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直管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董玉芝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含三资管理、村级运维)、退役军人事务、医保征收、民政、残联、老龄、就业和社会保障、村务公开、金融、税务、通讯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赵康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分管党的建设、基层治理、深化改革、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机构编制、保密、档案、人事、人才、干部作风建设、驻村帮扶、效能建设、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工作、目标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等;负责党建引领特色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刘家利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工负责镇纪委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协助镇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李艳  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兼)

协助做好人大、党建工作;分管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管理、党费收缴、党务公开、宣传(含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战(含民族宗教)、教育、文体、科技、卫生健康、广电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何爱军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兼)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稳定工作,分管综治、信访、维稳、防邪、扫黑除恶、12345热线、依法治理、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农村资源交易与管理、不动产登记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谢志鹏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

负责人民武装全面工作;分管环境保护、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秸秆禁烧、砂石管理、危房改造、新村建设、集镇建设、建筑市场管理、天然气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李仕静  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镇长分管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分管交通、海事船舶、路政、邮政、应急、消防、救灾、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何明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指导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大厅窗口服务规范化、制度管理、进驻部门工作人员统一协调与管理;分管水利(河长制、防汛抗旱、武引、人民渠)、退渔禁捕、自来水、特色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谢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协助党委书记、镇长抓好农业农村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农技、农机、农经统计、农能、畜牧、林业资源、气象、国调、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农房审批、个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保险、专合组织建设、农民增收、一事一议、农村改革、电力、民营经济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班子成员实行轮AB岗制度。何锦秋与魏锦互为AB岗;董玉芝与赵康互为AB岗;刘家利与李艳互为AB岗;何爱军与谢志鹏互为AB岗;李仕静与何明互为AB岗;何明与谢伟互为AB岗,人员若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


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射洪市委办公室 射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印发中共射洪市香山镇委员会、射洪市香山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射委办〔2024〕34号),明确香山镇党委、政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委、遂宁市委、市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胡琴)。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和领导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政务公开、保密、督查、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档案、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惠农资金的监管。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负责(村)社区“三资”代管和指导(村)社区财务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胡琴)。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公开、纪检监察、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社会事务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民政、人力社保、社会救助、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综合统计等社会事务工作。指导辖区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经济工作,编制执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重大的经济建设。负责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农经统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贯彻执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具体管理办法。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农房改造、征收安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

(四)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李强)。负责公共安全,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体系。负责安全生产的协调、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及安全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负责日常消防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检查、建强多种形式消防组织、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协助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火灾调查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

(五)社会治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张先齐)。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负责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平安建设、禁毒、防邪等工作。负责综治公共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网格队伍建设。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为来信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实有人口管理、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三无小区”治理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社区管理工作,推进社区自治、社区服务和换届选举、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三无小区”治理体制,推动成立小区业主组织,分类实现小区物业化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综合执法工作。根据赋权清单统一行使下放相关事项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负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企事业单位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等工作。落实河(湖)长制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等工作。

(六)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政务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辖区便民服务等工作。承担下放(委托)本镇行政管理权限内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和其他相关行政权力的经办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负责辖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就业创业扶持、帮扶援助等工作。贯彻执行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具体政策。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相关方针政策。负责统筹文旅发展等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物宣传保护、文化站免费开放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宣传教育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负责协调广播影视设施设备维护和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下设2个内设机构,具体是:农民工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谢伟)

负责宣传贯彻涉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等农业技术、品种、机具等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经济作物技术保障等服务性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林业生产、农业机械管理、水产发展、农林水资源保护、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及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等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及相关生产资料和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技术性工作。承担林业生产、水产发展、农林机械管理、农林水资源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等服务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防控指导、检疫监管和应急处置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市直部门开展畜牧兽医相关工作。

下设2个内设机构,具体是: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