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射洪市太和大道南段1号
办公时间:9:00—12:00 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6682029
单位领导
杜敬华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安全稳定工作。
蒲 智 副局长
分管社会保障审计股、企业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招商引资、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鞠小翠 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分管办公室、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经济责任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中心;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统战、防邪、关工、群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茂舒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分管法规和内审监督股、财政审计股、农业和资源环境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负责依法治市、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生态环保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能职责
(一)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遂宁市、射洪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射洪市审计办法、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射洪市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射洪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射洪市政府和遂宁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射洪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射洪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射洪市各镇(街道)和射洪市直有关部门通报相关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遂宁市、射洪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射洪市直各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财政资金的射洪市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射洪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射洪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射洪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理论研讨和交流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射洪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审计办秘书股)。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和政工人事、国有资产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绩效管理、业务考核、信息化建设、审计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起草机关管理方面的综合性文件等工作。协助机关工会和群团组织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办日常事务。
(二)财政审计股。负责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督察。负责镇(街道)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督察。负责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与市人大协调联系有关审计业务工作。
(三)社会保障审计股。负责射洪市直有关部门、镇(街道)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射洪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审计。
(四)企业金融审计股。负责射洪市属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负责射洪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政府投资、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审计。负责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审计。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承担县级各类园区投资绩效与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
(六)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射洪市直部门(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
(七)农业和资源环境审计股。负责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审计。负责射洪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经济责任审计股。负责射洪市委组织部委托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射洪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
(九)法规和内审监督股。负责有关审计业务事项审理、审计质量管控、审计项目评审。负责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组织协调。负责审计统计和审计整改情况汇总以及计划执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业务指导、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监督。参与起草地方性财政经济文件草案工作。承担重要审计业务文书和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和机关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调解等工作。组织开展依法治理、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工作;协助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业务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