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射洪市潼射镇风雷街5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6726058
单位领导
(一)党委书记:赵芳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直管安全生产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镇长:丁强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直管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党委副书记:罗孺子
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目标督查管理、党务公开、工会、共青团、妇联、基层组织建设、驻村帮扶、退管、自规、林业、集镇建设、住建、征地拆迁工作;分管党建办、自规所;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金马村。
(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郭佳
主持镇纪委工作,协助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效能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弥勒寺村、马墩村。
(五)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兼):刘莎
代管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意识形态、外宣、统战、民族、宗教、文化旅游、文明创建、网络舆情、
(六)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邹静
负责财税、“三资”管理、审计、依法治理、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综合行政执法、政法、矛盾纠纷大调解、维稳、禁毒、防邪、信访、12345热线、应急管理、道路交通、经科、企业、民营经济、民间投融资监管、棚改工作;协管安全生产工作;兼任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分管应急管理办、社会治理和综合执法办;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幸福村。
(七)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张致刚
负责武装、民兵预备役、人防、环境保护、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厕所革命、后勤保障、机关内务、政务公开、保密、档案管理,协管财税、“三资”管理、审计工作,分管党政办;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板桥沟村。
(八)党委委员、副镇长:汪 坤
负责集体经济、农技、水利、农经、农机、农电、畜牧、沼气建设、河长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防返贫监测、水厂、综合统计、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农民人均纯收入、专合组织;协管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和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马黄寺村、玉皇堡村。
(九)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罗 爽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以工代赈、发展和改革、重点项目建设、集镇更新、农民工服务中心工作。分管民政、老龄、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就业创业、村务公开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协管社会事务和经济发展办;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莲花社区。
职能职责
无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伍瀚宇)
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和领导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政务公开、保密、督查、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档案、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负责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和惠农资金的监管。负责村(社区)“三资”代管和指导村(社区)财务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曹勋)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公开、纪检监察、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社会事务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谭欣)
负责民政、人力社保、社会救助、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综合统计等社会事务工作。指导辖区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经济工作,编制执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重大的经济建设。负责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农经统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企事业单位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等工作。贯彻执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具体管理办法。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农房改造、征收安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等工作。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相关工作。
(四)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邹静)
负责公共安全,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体系。负责安全生产的协调、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及安全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负责日常消防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检查、建强多种形式消防组织、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协助市消防救援局开展火灾调查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协助开展实有人口管理、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五)社会治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蔡鸿健)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负责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平安建设、禁毒、防邪等工作。负责综治公共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网格队伍建设。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为来信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负责统筹推进社区管理工作,推进社区自治、社区服务和换届选举、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承担“三无小区”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三无小区”治理体制,推动成立小区业主组织,分类实现小区物业化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赋权清单统一行使下放相关事项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
(六)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罗爽)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政务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辖区便民服务、宣传文化服务等工作。承担下放(委托)本镇行政管理权限内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和其他相关行政权力的经办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负责辖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就业创业扶持、帮扶援助等工作。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相关方针政策。负责统筹文旅发展等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物宣传保护、文化站免费开放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宣传教育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负责协调广播影视设施设备维护和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下设2个内设机构,具体是:
1.政务服务和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人:陈思思)
2.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人:暂无)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暂无)
负责宣传贯彻涉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农林水牧、农业机械、水产等农业技术的引进、推广。承担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林业生产、农业机械管理、水产发展、
下设2个内设机构,具体是:
1.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人:许林)
2.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赵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