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06月09日
机构职能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射洪市太和镇同仁路14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6191009

单位领导

孙  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安全稳定、意识形态工作。

李  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孙艳同志负责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信访维稳、城乡基层治理、人社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公开和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分管劳动关系与监察股、调解仲裁与信访股、政策法规股(信息化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维稳和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谭洪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城镇居民收入指标、人力资源、城乡融合、乡村振兴、营商环境、农民工服务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和财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含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工作)、局机关财务、人社行业党委工作。分管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股(农民工工作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与规划财务股。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维稳和统计工作。联系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程心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主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劳动工资核算指标、人事考试、职称制度改革、人才人事工作、人社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语言文字工作、信息工作、机关管理、群团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办(人事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维稳和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何  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罗滕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主任

主持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管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罗  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

主持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工作。分管社会保险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能职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射洪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拟订并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建设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九)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肖淑娟)。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政务公开、绩效管理、史志编纂、重要文稿起草和内部财务审计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策法规股(信息化股)(负责人:杜龙)。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和宣传,承担重大课题调研、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有关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与规划财务股(负责人:陈卓)。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社会保险(不含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下同)基金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受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查处涉及社保基金安全的违法违纪案件。参与拟订社保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四)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股(农民工工作股)(负责人:曾龙杰)。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业发展和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相关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等制度,牵头负责培训基地建设,指导和监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拟订全市就业创业规划、计划、政策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负责人:杜立亮)。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培养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及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人:陈蓉)。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流动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计划并牵头组织开展招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岗位设置管理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岗位津贴、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死亡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的人员信息、工资数据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七)调解仲裁与信访股(负责人:何冬)。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研究分析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事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市人社系统信访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维稳、综治、应急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八)社会保险股(负责人:李春成)。统筹拟订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政策。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草案并上报审批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指导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九)劳动关系与监察股(负责人:赵钊)。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条款。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十)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股)(负责人:梁燕)。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意识形态、宣传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