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射洪市兴建巷1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6183770
单位领导
张燕山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安全稳定工作。
唐 萌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杨 晨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党建、党风廉政及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人事教育、机构体制改革、计划财务、目标管理和绩效督查、固定资产管理、保密、工会、共青团、女工、计生、统战(民宗)、关工委、双拥、老干部、城建档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机关及住建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政风行风、效能建设,抓好对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及机关股室、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和应急处置。分管办公室、政工股、计划财务股、消防审验股、机关党委办、机关纪委,联系城乡建设档案协会。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邱继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政公用业管理、城市更新、城市防汛排涝、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海绵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PPP项目建设运营、项目储备申报和资金争取等工作。负责城市、村镇建设领域安全信访和维稳工作。分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股、路灯管理所、园林管理所、人民公园管理所,行业代管花景园艺公司、市政预制厂,联系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国防动员、综合行政执法、水电气等杆管线部门。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郑天智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投资促进(招商引资)、问题楼盘(建筑和房地产领域乱象治理)、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市和守法从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安全信访和维稳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工作。负责做好民间融资第十五帮助组工作。分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政策法规股、房地产业股,行业代管科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联系市房地产业协会、市物业协会。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郭家兴 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主任
主持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建材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监理、经济工作、建筑勘察设计、建材质量监管、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和民间融资第四帮助组,负责建筑业行业安全信访和维稳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分管建筑业管理股、招投标管理中心、住房保障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行业代管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司、建筑工程交易中心,联系市建筑业协会、市建设工程行业服务协会、行政审批、建设执法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衡顺同志负责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处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其相关领域安全信访维稳等工作。
何强同志负责协助做好城市更新样板区建设相关工作。
江伟同志负责做好民间融资第十三帮助组工作,协助杨晨同志做好分管工作。
职能职责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县规划和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公共客运职责和垃圾处理职责以外的其他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将县水务局承担的污水处理的行政管理职能及对相关企业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能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划出的职责
1.将原县规划和建设局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职责(含公共汽车公司)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2.将原县规划和建设局负责的垃圾处理职责(含县洪城垃圾处理填埋有限责任公司)划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增加或加强的职责
1.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2.加强物业管理,完善物业管理制度,构建和谐小区。
3.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的职责。
4.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
5.推进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
6.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和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李昊)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文电、机要、安全、保密、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史志编撰、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对外接待、新闻宣传、重要会议、目标管理。负责现代信息网络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
(二)政工股(负责人:张琳)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编制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建设类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系统党建工作,负责作风建设工作。牵头双拥、统战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刘毅)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行业固定资产 投资、技术引进规划、利用外部资金的计划及其他相关计划。协调、组织和筹措建设资金,综合管理各项专项资金,指导检查城市维护费的合理使用。协调、指导和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的落实。负责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核、报批以及建设资金监督、竣工审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行业社会团体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负责人:胡昊)负责建设行业重大问题与改革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的法治建设、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信访、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防邪、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和协调建设系统的社团工作。
(五)建筑业管理股(负责人:黄智彬)对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督检查。对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对建筑业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拆除工程施工备案。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检查。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配合市人社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做好相关统计工作。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建筑施工企业业绩核查工作。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系统诚信体系建设。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六)城市建设股(负责人:蒋轶)负责城市建设相关规划指导工作。对城市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统筹监管城市相关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相关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切实贯彻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统筹监管燃气、供水、污水、污泥相关企业的规范化运营。负责城区汛期排水防涝相关工作。统筹监管住建领域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七)村镇建设股(负责人:李邦)拟订全市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监督、指导、管理全市村镇建设、小城镇建设、重点镇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村镇建设抗震设防。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指导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核 报批、指导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古村落、古民居和乡土建筑保护利用。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推进现代农房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建制镇排水管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驻村结对帮扶工作。
(八)房地产业股(负责人:何礼容)拟订全市住房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参与房地产中介、拆迁单位等房地产行业机构资质管理。监督管理外来外出房地产企业及个人执业行为。组织拟订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直管公房、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业发展信息收集和定期分析。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九)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股(负责人:罗双林)负责落实上级制订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规章制度。负责职权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参与建设工程一般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执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项决策,统筹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分析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传达中、省、市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协调局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相关事宜。对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按职能职责,认真做好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股(负责人:钱继有)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负责审核制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考核方案和组织考核。负责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关文件、方案的起草。负责与上级整治部门及全县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十一)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负责人:郭家兴)负责组织代建项目有关招标投标活动;负责施工许可证办理;负责代建项目工程预算编制、合同管理、造价管理、投资控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前期档案的整理归档等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论证、评选及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负责施工图的会审、优化;负责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核;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协助结算审计等工作。负责项目施工的现场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材料;负责对工程变更、技术核定等按规定进行会签;负责控制投资、质量和工期;负责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决算、产权登记和移交等工作。
(十二)路灯管理所(负责人:罗鹏)城市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监督。负责路灯维护材料的监督。负责路灯安装工程的计划报批。会同执法部门督查损坏路灯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城市光亮工程的监督实施。负责定期对路灯设施的安全检查。
(十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负责人:衡顺)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按照相关规划、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征收与补偿方案,组织论证和听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负责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工作。负责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信访处理和纠纷调解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补偿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按程序委托并监督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实施房屋征收。
(十四)射洪市园林管理所(负责人:曾旭)负责城市园林绿地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负责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管理工作。负责单位附属绿地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艺水平。会同监察大队查处损毁城市园林绿地的违章行为。
(十五)射洪市房产交易中心(负责人:许卫华)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屋交易的政策和法规,对房产交易、经营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县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建立工作,提供有关房产法律,政策咨询,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洽谈协议,交流信息等各种服务。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产转让(买卖、继承、赠与、受遗赠、调换等)、抵押等业务交易过户工作。
(十六)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人:杨衍)贯彻执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核验工程质量和建筑构件质量。监督受监工程执行强制条文情况,处理违章行为。对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并出具监督报告。负责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抽查和工程建设参建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鉴定、认定和处理工作,受理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和监督质量安全投诉的处理。参与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试验工程和成果的质量试验、检测、鉴定,并促进新材料、新工艺在工程上的运用。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告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状况,监督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
(十七)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王娟)承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我市相关政策制度的拟定工作;承担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归集、交存、核拨、建账、使用申请核准等工作;协调处理维修资金归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承担房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中心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维护、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为企业提供商品房网上签约的技术服务;承担房产交易、住房保障档案及机关文书档案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承担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的审核备案工作;承担房产市场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承担全市商品房网上签约与合同联机备案管理工作;承担房产信息表的建立审核工作;承担房屋租赁备案工作;承担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变更工作。承担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我市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我市保障性住房的项目报批、资金争取和管理分配、督促建设等工作;承担住房保障申请的受理和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承担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承担住房保障后续管理、退出管理等相关配套政策的拟定工作;承担住房保障后续管理、资格复审、退出管理等工作;承担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新建房屋的白蚁预防及已建成房屋的白蚁灭治工作。
(十八)射洪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监督中心(负责人:杨菊)负责对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违法招标的查处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招标投标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受理和处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负责全县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对全县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开展建筑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定期向社会发布工程造价指数。调解处理工程经济纠纷与施工合同争议。负责对造价咨询单位、造价从业人员的资格、资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发布。
(十九)人民公园管理所(负责人:吴永健)协助市委、市政府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人民公园、广场的发展规划,完善公园、广场社会公益服务功能。负责单位财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负责单位各部门综合协调,负责人事劳资工作及相关档案的管理。负责单位外联及信访工作正常开展。负责人民公园、广场内植被、林木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公安派出所、市综合执法局和社区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工作。负责人民公园、广场内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人民公园、广场内公共秩序、安全生产和防火防盗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展示射洪改革开放建设成果。协助市综合执法局做好人民公园、广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