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02月07日
机构职能
仁和镇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射洪市仁和镇仁和大道145号

办公时间:9:00—12:00 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3210677

单位领导

(一)谢  恒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二)幸海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分工负责镇政府全面工作。牵头目标考核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  丹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村镇建设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含林业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黄  山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处理党委日常工作和抓党的建设工作。分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会工作、督查督办、目标绩效、退休职工管理、人才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蒲发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镇纪委工作。分管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杨  柳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与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的发展教育管理和党代表日常服务管理负责基层阵地建设协助抓好人大工作分管工会、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冯倬也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分管文化旅游、体育、对外宣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妇联、团委、关工、老干、老体协生态环境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王长洪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负责政法工作(含维稳、大调解、防邪、禁毒、社区戒毒、民主法治、依法治理、普法和平安建设等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12345热线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张向阳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负责征兵、民兵预备役等武装工作。分管财政(含“三资”报账、固定资产管理)、项目工作(招投标结束)及资料归档、退役军人、“双拥”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王燕平  副镇长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河长制落实、水库管理、防洪防汛负责群英水库、武引二期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后续工作。分管机关事务、后勤保障、保密机要、公共服务、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艾  娃  副镇长

负责发展改革统计(含城乡居民增收、粮食监测)、农业农村工作(畜牧)、商贸流通、民营经济、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王  超 副镇长

负责农业农村、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分管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安全、全域环卫、招商引资、经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陈  端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分管行政审批、大数据管理、教育、社会事务、残疾人事业、农民工服务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班子成员实行AB岗制度:

谢恒同志与幸海涛同志互为AB岗;任丹同志与蒲发科同志互为AB岗;黄山同志杨柳同志互为AB岗;王长洪同志与冯倬也同志互为AB岗;张向阳同志与王燕平同志互为AB岗;王燕平同志王超同志互为AB岗艾娃同志与陈端同志互为AB岗

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射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各镇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的通知》(射委编发〔2021〕19号)、《中共射洪市委办公室、射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射洪市仁和镇委员会、射洪市仁和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射委办〔2021〕40号)、《中共射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仁和镇党政综合办事机构的批复》(射委编办发〔2022〕6 号)、《中共射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工作力量建设的通知》(射委编办发〔2022〕23号)等文件,明确综合办事机构职能职责。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石敏)。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和领导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镇本级政务公开、保密、督察、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档案、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纪律的考勤工作。负责公务接待管理。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冯洋)。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党代表日常服务管理;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机关党务、组织、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刘爽)。负责民政、人力社保、社会救助、残疾人、退伍军人、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社会事务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杨洋)。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赋权清单统一行使下放相关事项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负责集镇秩序整治、卫生治理工作。负责渔政执法、林业执法、违法建房执法工作。负责沈水河、广生河的保洁督查工作。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

(五)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王亚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负责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平安建设、禁毒、防邪等工作。负责综治公共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网格队伍建设。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为来信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负责公共安全,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体系。负责安全生产的协调、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及安全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地震和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实有人口管理、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六)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人:蒋超)。负责管理经济工作,编制执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重大的经济建设。负责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库管理和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企事业单位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等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等工作。负责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含秸秆禁烧工作)和城乡环境治理工作。

(七)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苟泾志)。负责贯彻执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具体管理办法。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农房改造、征收安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负责集镇的项目争取与实施。负责农村建房审批工作。负责燃气安全工作。负责集镇污水管网排查和维护。

(八)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彭中)。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惠农资金的监管。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负责社区(村)“三资”代管和指导社区(村)财务等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保障性物资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伙食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