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06月09日
机构职能
太乙镇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射洪市太乙镇文化街1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6712441

单位领导


一、党委书记:李春宏

1.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2.负责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3.直管意识形态及安全稳定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镇长:雷锐

1.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2.直管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3.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杨冬

1.主持镇人大工作;2.分管民主法治建设、市场监管、医疗卫生、计生、税务等工作;3.分管镇人大办、市监所、医院、税务;4.负责联系市人大、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税务局等相关单位;5.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委副书记:黄涛

1.分管基层治理、美丽乡村建设、招商引资、交运、民政、村务公开、统计(国调、农民增收、固定资产投资)老龄、老协等工作,协管乡村振兴工作;2.分管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3.负责联系市政协、市委社工部、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国调队市交投公司等相关单位;4.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莉

1.主持镇纪委工作;2.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作风、效能等工作;3.负责联系市纪委监委、市巡察办等相关单位;4.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赵栓

1.分管党的建设、机关日常管理(含机关效能建设、档案、保密、目标考核、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人事人才财务(含村社区财务指导及资金审核)、政府采购、工会团委、妇联、老干、关工委等工作;2.协助做好人大工作;3.分管镇党政办、党建办、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协管镇人大4.负责联系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委绩效办、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相关单位;5.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廖春艳

因休产假相关工作由副镇长龙金花代管。

八、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杨禹东

1.分管政法、综治、维稳、信访、防邪、禁毒、依法治理、大调解、司法、网格管理、镇村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集镇管理、天然气等工作;2.分管司法所、镇村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太乙中队,协管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3.负责联系市委政法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信访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综合执法局、镇污水处理厂等相关单位;4.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卢青风

1.分管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含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农村“三资”管理、秸秆综合利用、退渔禁捕、畜牧等)、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工作2.分管镇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规所、畜牧站、亿诚公司;3.负责联系市人武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供销社市农投公司等相关单位4.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副镇长:魏玉清

1.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应急(森林防应急救援)、消防、工业企业、电力、通讯、个协等工作;2.分管应急办、消防站、供电所、银行、移动、电信、广电;3.负责联系市经济科技局、市应急局、市工商联市消防大队、太乙酒厂等相关单位;4.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副镇长:张成金

1.协助开展政法、防邪、禁毒、应急安全等工作;2.分管派出所;3.负责联系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4.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副镇长:龙金花

1.分管生态环境保护、水利(含防汛抗旱减灾、河长制、自来水等)、秸秆禁烧等工作,代管宣传(外宣、网宣)、统战、民宗、意识形态、中心组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科、教育、体育等工作;2.分管镇综合执法办(环保、水利)、宣传文化中心、自来水厂、广播站、邮政局太乙支局、教育督导室、学校,协管镇党建办3.负责联系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广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人民渠管护中心、市文联、市科协、市邮政局等相关单位;4.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冯玉敏

1.分管政务服务、医保征收、就业和社会保障、残联等工作;2.分管镇政务服务中心;3.负责联系市行政审批和数据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就业保障)、市医保局、市残联等相关单位;4.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何圣东

1.分管林业、农民工服务新农人,协管农业农村工作;2.分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3.负责联系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市农民工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4.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各班子成员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工作等负分管责任。班子成员实行AB岗制度。李春宏与雷锐互为AB岗;杨冬与张莉互为AB岗;黄涛与赵栓互为AB岗;廖春艳与龙金花互为AB岗;杨禹东与张成金互为AB岗;魏玉清与冯玉敏互为AB岗;卢青风与何圣东互为AB岗。


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射洪市委办公室 射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射洪市太乙镇委员会、射洪市太乙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射委办〔2024〕51号)文件,明确综合办事机构职能职责。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蒋夏绎)。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和领导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要、政务公开、保密、督查、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档案、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负责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和惠农资金的监管。负责村(社区)“三资”代管和指导村(社区)财务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刘涛)。负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负责党务公开、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人:李艳)。负责管理经济工作,编制执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重大的经济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农经统计、招商引资、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建设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人:税敏)。负责民政、人力社保、社会救助、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综合统计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社区管理工作,推进社区自治、社区服务和换届选举、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承担“三无小区”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三无小区”治理体制,推动成立小区业主组织,分类实现小区物业化管理。指导辖区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负责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平安建设、禁毒、防邪等工作。负责综治公共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网格队伍建设。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为来信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五)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吕禹启)。贯彻执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具体管理办法。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农房改造、征收安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王子淮)。负责公共安全,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体系。负责安全生产的协调、检查及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及安全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辖区日常消防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检查、建强多种形式消防组织、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协助市消防救援局开展火灾调查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实有人口管理、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七)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庞训杰)。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赋权清单统一行使下放相关事项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负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企事业单位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等工作。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相关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李水英;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人:李茂文)。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政务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辖区便民服务等工作。承担下放(委托)本镇行政管理权限内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和其他相关行政权力的经办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负责辖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就业创业扶持、帮扶援助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人:谭辉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刘召霞)。负责宣传贯彻涉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农林水牧、农业机械、水产等农业技术的引进、推广。承担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林业生产、农业机械管理、水产发展、农林水资源保护、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及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等服务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防控指导、检疫监管和应急处置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市直部门开展畜牧兽医相关工作。

(十)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人:刘晓兰)。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相关方针政策。负责统筹文旅发展等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物宣传保护、文化站免费开放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宣传教育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负责协调广播影视设施设备维护和管理服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