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10月11日
机构职能
广兴镇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广兴镇下新场街1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6708265

单位领导

(一)谌 婷同志: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直管安全稳定工作。

(二)曹文军同志: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直管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安全稳定工作。

(三)王丽静同志: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对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农业农村局等。

(四)王 萍同志: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兼任工联会主席。负责党政、党建、财务、人事、政协、工会、目标绩效管理、机要、保密、档案、地方志、“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老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驻村帮扶、机关后勤、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党建办。对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编办、市委绩效办、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市地方志编研中心、市档案馆、市委保密机要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

(五)邓 丹同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等工作。对接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等单位。

(六)滕 跃同志: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协助人大主席抓好人大工作。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党员发展、学教活动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母丽娟同志: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协助党委书记抓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精神文明、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群团、老体协、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分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团委、妇联,联系广播电视站、卫生院、学校。对接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文广体旅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妇联、团市委、市关工委等。

(八)杨淮予同志: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协助党委书记抓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政法、司法、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依法治理、综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12345热线、普法、信访、维稳、禁毒、防邪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联系派出所、司法所。对接市委政法委、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12345热线中心等。

(九)陈金龙同志: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负责人武、民兵队伍建设管理、国防动员与兵役征兵、全民国防教育、双拥、退役军人服务、铁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等工作。分管铁建办、道安办。对接市人武部、市国动办、市铁路和机场建设指挥部、市交通运输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十)闫 越同志:副镇长。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消防、防洪防汛、船舶管理、发改固投、招商引资、国资管理、税务、金融、统计、审计等工作,代管农业农村、水利工作。协助财政(三资管理)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产业发展中心,联系畜牧站。对接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海事处、市发改局、市经济合作局、市国资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市统计局、市审计局等。

(十一)吴 迪同志:副镇长。负责国土、规划、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林业、森林防灭火、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秸秆禁烧、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商贸服务、工业等工作。分管综合执法办以及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相应工作,联系自规所、执法中队。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射洪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经济科技局等。

(十二)胡浚娴同志: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主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民政、残联、社会保险、医保、农民工服务、老龄、留守儿童、退捕渔民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协管“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分管政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分管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相应工作。对接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残联、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十三)徐建强同志:协助人大主席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赵 颖同志:协助党委副书记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马继权同志:协助政法委员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射洪市委办公室 射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射洪市广兴镇委员会、射洪市广兴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射委办〔2024〕36号)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

主  任:刘 丹

主持镇党政办全面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胥小勤(财务负责人)

主持财政全面工作,做好三资、政工人事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李 磊(团委书记)

主持镇团委全面工作,做好财政会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刘 林

做好财政出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刘 雨(妇联主席)

主持镇妇联全面工作,协助党政办主任做好会务、机要、保密、信息督办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陈飞宇

做好党政办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魏钦芳

做好党政办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

主  任:王 萍(兼)

主持党建办全面工作。

工作人员:张浩淼

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党代表日常服务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谌 鑫

做好党建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党政办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

主  任:杨竣翔

主持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全面工作,重点推动防止返贫监测体系运转,识别困难群众,落实帮扶制度;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改善村级基础设施状况;构建一长五联+积分制治理机制,凝聚乡风文明好风尚;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何泉霖

做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主  任:文渝洲

主持社会事务办和社会治理办全面工作,负责推进辖区政务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禁毒、防邪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杨 志

做好民政、退补渔民、残联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何 涛

做好12345热线、医保征收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曹雪红

司法调解人员,协助司法工作;协助民政养老福利高龄业务办理,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  任:闫 越(兼)

主持应急管理办全面工作

专职副主任:王鹏宇

做好应急处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森林防火、船舶管理、人民防空、防洪防汛、防灾减灾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鲁海霞

协助做好应急处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森林防火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王烨铭

协助做好应急处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森林防火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

主  任:杜 科(人大干事)

主持综合行政执法办全面工作,做好住建、规划建设、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防治、全域人居环境、污水处理厂(站)等工作,协助做好人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宋洪华

协助做好住建、规划建设、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防治、征地拆迁、污水处理厂(站)、安全生产、全域人居环境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段桢炜

协助做好铁建、武装、道路交通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政务服务中心

主  任:谌莹莹

主持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具体负责社会事务民政救助、儿童福利、高龄、行政审批一体化政务服务建设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马 位

做好计生、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邱 丹

负责残联及两项补贴系统操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赵晓敏

协助民政儿童福利、民政日常受理业务,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农民工服务中心

主  任:高 见

主持农民工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做好环保、林业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主  任:邓 丹

主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农林水牧、农业机械、水产等农业技术的引进、推广,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防控指导、应急处置等事务性工作。做好涉农惠民惠农补贴、水利、河长制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成立闰

做好农房审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水利、河长制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产业发展中心

主  任:胡 涌

主持产业发展中心全面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机械管理、农田水利建设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张欣悦

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水产发展、农林水资源保护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主  任:吴 迪

主持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文旅发展等工作。做好宣传、文化、广电、教育、体育、民族、宗教、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老体协等工作。

工作人员:谢 柳

做好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等工作。

十二、纪委

纪委副书记:刘媛媛

做好镇纪委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委员:刘玲军

做好镇纪委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