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了保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上级有关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落实污普工作责任,经研究决定,成立青岗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宋文兵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陈 列 副镇长
成 员:陈中堂 环保办主任
廖 智 环保办干部
朱 昊 环保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由陈中堂担任主任,负责污普工作的日常推进。
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相政策宣传,按要求选聘普查员,督促指导辖区被普查企事业单位按相关政策法规接受普查。
2.按要求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相关部署要求,保证普查结果准确、可靠,及时上报普查结果,同时协调上级相关负责部门工作,切实落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主体责任。
青岗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