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府发〔2018〕38号
各村(社区):
《曹碑镇环保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曹碑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1日
曹碑镇环保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强化政府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实现环境监管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从2018年10月起,我镇实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为推进我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构建“政府组织实施、镇环保办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全镇经济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镇政府为责任主体,在全镇10个中心村(社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具体要求
(一)网格划分
网格化,由镇政府统一组织,镇、村(社区)两级分别组成。
1.一级网格。在镇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
2.二级网格。在村(居)委会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居)委会,村(居)委会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并在二级网格单元内设置若干环保管理员。
(二)网格内容
1.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2.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书,认真履行职责。
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建立网格内污染源信息收集、汇总、公开机制,并设立污染源管理台账,完备镇、村(社区)级数据库,同时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三)网格职责
1.一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指导和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及时上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环保方面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单位)依法实施关停等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
2.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设置环保管理员,对网格内污染源定期巡查,及时发现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焚烧杂草杂物、排放污染物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予以制止、上报上级网格;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设立污染源管理台账;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等相关信息。
(四)网格运行
1.巡查。一级、二级网格的责任人员和环保管理员要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
2.查处。一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送单位。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镇政府、镇纪委、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
(五)网格监督
1.镇政府监督。充分利用政府监管职能,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各村(居)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镇纪委监督。发挥镇纪委行政监督作用,保障两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3.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环保管理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广播、标语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 长:杨加林 党委书记
吴 强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王丽娟 组织委员
副 组 长:白承寨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 柳 党委副书记
张琳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宋文双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赵枝凤 副镇长
张向阳 副镇长
成 员:马 维 社会治理办主任
官可鉴 社会发展办主任
严 肃 党政办主任
胥 可 财政所所长
王 东 派出所所长
敬兴平 畜牧站站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居)主任
各村(社区)环保网格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环保办,具体负责全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镇政府及镇直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境监管的强大合力。
(二)畅通监管信息
镇、村(社区)两级网格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做到制度要上墙,会议有纪要。
(三)提升保障能力
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专职环保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两级网格正常运转。
(四)严格责任追究
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落实职能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及相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