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府办发〔2008〕95号
射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灾后农村住房重建规划实施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工业城、风景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科学实施我县灾后农村住房重建规划工作,精心组织农村住房重建设计,积极指导农村居民开展住房建设,确保全县灾后农房重建工作系统推进,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重建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范围,分级管理
这次农房灾后重建面宽量大,任务艰巨,规划、建设、质量控制难度大。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主体作用,在选址定点、建设方式、施工组织上以村级组织为主,县乡配合协调。在建设监督管理上,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进行有效控制管理。在建设管理中,实行三级负责制,即:绵渝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两侧和风景区内农房建设,以县规划和建设局控制管理为主,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县、乡道路两侧、乡镇集镇规划区、农房集中居住点的建设管理,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县规划和建设局配合;其他散居农房建设,以村级管理为主,乡镇部门配合。
二、明确责任,严格审批
要做好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审批机制是前提。各乡镇要清理完善农房建设审批程序,调整现有的审批方式。
(一)落实审批责任。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审批机制,实行县规划和建设部门、乡镇、行政村集中式联合审批。县规划和建设局组织分管领导、业务股室、专业人员,并整合乡镇村镇管理所力量,实行分片包镇到村的办法,对农房建设的选址、户型、规模进行严格审批。各乡镇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民政、国土、村镇管理、集镇管理等部门抓落实的分级责任制,实行逐村联合审批,确保审批责任落实到位。
(二)实行分类审批。对散居农户的建房审批,采取农户申请、村社初审、乡镇部门(民政、国土、村镇或集镇管理所)联合复核、乡镇政府审批的方式进行。对集镇规划区内农户的建房审批,按现行集镇建房程序办理。对15户以上集中居住点和绵渝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两侧农户的建房审批,采取农户申请、村社初审、乡镇部门(民政、国土、村镇或集镇管理所)联合复核、乡镇审核确认、县规划和建设局审批的方式进行。
(三)审批工作要求。8月15日前,乡镇要完成散居农户的审批工作和集镇规划区内的农户、集中居住点农户的初审工作。全县要在8月25日前基本完成审批工作。县规划和建设局对需要组装的图集,实行限时办结制,力争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对通用图集的组装和通用平面图、渲染图的提供全部免费。
三、科学规划,照图施工
在规划选址上,要尽可能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引导群众向交通便利、易于配套和非耕地集中。鼓励有条件的村社进行适度集中进行农房灾后重建,每个乡镇原则上集中建设点不低于2处,每处户数不低于15户。在建设户型上,坚持选用新型图集,以市上提供的30套图集为基础,县规划和建设局优选全省平坝型、山地型农房建设方案,作为灾后重建的重点推荐图集,免费提供给各个乡镇推广使用。各乡镇选择1-3种图集成片推广,包括集中建设点也要在这些图集中进行方案组装,坚决禁止不使用规范图纸就擅自施工的行为。要按照“合理集中、适度超前”的原则,把农房灾后重建与生态和谐家园建设有机结合,从规划设计、立面造型、色彩搭配、功能配套、环境整治上要体现地方特色、环境优势和农村风貌,建成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四、加强领导,加快推进
农房灾后重建任务重,要求严,责任大,乡镇党委政府尤其工作量大,不容闪失。要在整合乡镇、村两级干部力量的同时,建设任务重的乡镇可以从县上聘请一些社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充实一线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要从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出发,在施工力量组织、建筑材料组织、建房手续审批上提供更多的服务。各乡镇的集中建设点和重点控制地段,要确定专门领导和工作管理队伍重点抓,有条件的可以组织专业队伍统一施工。县规划和建设局要组织协调全县农房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工作,并落实专门人员到乡镇驻点指导。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也要积极协调配合,采取积极措施,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圆满完成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