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派出巡视员。招委成员要分别深入各考点检查了解高考工作情况,确保高考万无一失。
高考于6月7、8日举行。各科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内容);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内容)。
外语考试分英、俄、日、德、法、西班牙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各外语语种考试均含听力考试,听力部分满分为30分,其成绩计入该科总分。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考生可免听力考试,具体办法按省招办《转发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及做好我省2002年听力残疾考生免外语听力测试工作的通知》(川招普〔2002〕20号)执行。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均为300分;总分750分。
所有准备报考外语院校、系(科)、专业(含科技外语)的考生,除笔试外,还须参加口试。口试工作安排在6月9、10日,由县(市、区)招办组织进行。参加口试的考生应按县(市、区)招办的规定报名。
普通高校除招收藏文一类模式考生之外的藏文专业只招收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和平武、北川、石棉、汉源、宝兴五县的藏族考生,须加试藏文;普通高校除招收彝文一类模式考生之外的彝文专业只招收凉山、甘孜、攀枝花、乐山和雅安五市、州的彝族考生,须加试彝文。藏文、彝文的加试工作安排在6月9日,由县(市、区)招办组织进行。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单独招生考试科目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做好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07〕20号)文件规定执行。
各类预科直升考试科目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各类预科直升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07〕19号)文件规定执行。
拟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各市(州)招委、军分区统一组织的面试和军检;拟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公安面试和体能测试。军检、面试工作安排在高考后、通知高考成绩以前进行,公安面试、体能测试工作安排通知高考成绩以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拟报考北京电子技术学院的考生,须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具体办法由招生学校确定、公布。
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的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以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招生的面试要求,由学校确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