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30日 编辑:县政务服务中心 【收藏】【打印文章】
| 法定依据: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 申请条件: |
具备大型焰火燃放作业的单位和作业人员。 |
| 申报材料: |
1、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2、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3、燃放作业方案。 4、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
| 办理程序: |
1、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即办) 2、交治安大队审核。(县公安局,15个工作日) 3、领证。(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即办) |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 联系方式: |
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0825)66752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