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射洪县人民政府网站

公务员信箱 设为主页加入收藏繁体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面向个人 >> 文化娱乐

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30日 编辑:县政务服务中心 【收藏】【打印文章

法定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具备大型焰火燃放作业的单位和作业人员。

申报材料:

  1、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2、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3、燃放作业方案。

  4、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办理程序:

  1、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即办)

  2、交治安大队审核。(县公安局,15个工作日)

  3、领证。(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即办)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不收费

联系方式:

  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0825)6675279